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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滘慈善会·北滘镇“健康小城”慈善基金 低保困难群众住院救助管理办法 

北滘慈善会·北滘镇“健康小城”慈善基金(以下简称北滘健康小 城慈善基金)由北滘镇人民政府、北滘慈善会联合发起并设立,开设医疗 慈善救助及医疗普惠服务项目,重点覆盖肿瘤等高发疾病,联动医疗机构、 社区、康复机构、慈善组织、社工机构等多元主体,共同推进北滘镇“预 防-筛查-治疗-康复”全过程健康保障联合服务体系建设,构建市民健康 保障网络。


 “低保困难群众住院救助项目”为北滘镇内患病、符合住院指征且自 愿接受治疗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,在北滘镇健联体单位内医疗机构开展 检查、治疗等服务,缓解困难群众的看病就医压力,帮助他们改善生活质量,恢复社会功能。现根据《北滘慈善会章程》的规定,结合现行医疗保 障制度及我镇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
 第一条 资金来源 

(一)由北滘健康小城慈善基金专项资金支持,实行总额控制、统筹 兼顾原则,项目资金总预算为1000000元(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); 

(二)定向本救助项目的其他合法捐赠。 


第二条 资助对象 

在北滘镇内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,北滘镇户籍在册低保、临界、三无、 五保人员等弱势群体。 


第三条 资助标准 

(一)救助对象出院结算时,北滘健康小城慈善基金对于住院医疗费 用中患者自费部分给予资助。以实际发生数进行资助:三级医院住院最高 资助5000元/次;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最高资助3000元/次;每人在一年 内最多资助住院费用三次。门诊治疗费用不属于资助范围。 

(二)因重大疾病需要在医院长期救治的特殊个案,由医疗机构提出 申请,经慈善会审核同意后可以提高资助标准,三级或以上医院资助最高 限额2万元/次。 


第四条 申请及审批流程 

(一)由北滘慈善会定期向北滘镇健联体单位内医疗机构提供符合条 件的救助对象白名单。 

(二)凡白名单内的患者需要住院治疗的,由患者或其家属、社工等 及时通知医疗机构联系人,并登记填写《北滘健康小城慈善基金低保困难 群众住院救助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。对于以上(一)类资助标准对象, 于住院治疗结算时进行直接费用减免;对于以上(二)类资助标准对象, 采用审批制申请,由对象先行垫付相关自费费用,并经医疗机构向慈善会 提交相关材料证明(包括不限于申请表、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、申请 人本人的农商行账户复印件等)。 

(三)对于以上(一)类资助标准对象,医疗机构于每季度的首月 10 日(即1月10日、4月10日、7月10日、10月10日)前向北滘慈善 会提交前三个月的相关资料,包括不限于直接减免自费费用对象清单、相 关申请表及医疗票据。对于以上(二)类资助标准对象,医疗机构在收到 相关申请需求后,动态向慈善会提交相关材料。 

(四)北滘慈善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批。对于以上(一)类资助标准 对象审核通过的,将实际资助款项以转账方式直接划拨到医疗机构账户; 对于以上(二)类资助标准对象审批通过的,将实际资助款以转账或入户 慰问方式划拨到申请人。审批不通过的,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,有关材料 退还医疗机构。 


第五条 管理和监督 

(一)凡申请本救助的,视为接受本办法的约束,同意遵照执行。对 采用虚报或者隐瞒实情、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、冒领救助款的,取消 救助资格,并追回已领取的救助款。 

(二)救助管理工作要做到政策公开、对象公开、标准公开、金额公 开,加强信息披露,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。对不符合条件而领取救助款项的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北滘慈善会提出意见。北滘慈善会经核查, 对情况属实的予以纠正。


 第六条 其他 

本办法自2024年7月起实施,有效期为一年,由北滘慈善会负责解释。

关于我们

捐赠账号: 04618800124392

户  名: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慈善会

开 户 行: 顺德农商行北滘支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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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号码: 0757——26675238

办公地址:

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翠影路3号(北滘市民活动中心)2号楼三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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